关键词:
村土地利用规划
编制研究
布局优化
结构调整
兴和县十二号村
摘要: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利用精细化管理日益迫切。为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土地利用和管理需要,不断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本文通过对内蒙古兴和县十二号村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运用文献研究法、实地访谈法、GIS空间统计法,理论联系实际系统地分析了该村农业生产、村庄建造、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的各项用地需求,以上位规划指标为约束条件,在公众参与下,对村域土地合理划分了功能分区和整治分区,因地制宜科学确定了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内容和实施管理措施。为推进农村全域土地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奠定了规划实施基础,为形成适用于该地区以及其他同类地区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提供一定的经验和参考依据。具体研究结论如下:1、通过对十二号村的自然条件和土地利用现状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结合产业发展目标,对十二号村土地利用空间布局进行了优化。(1)合理调整了耕地布局,通过分析十二号村地形地貌和土壤条件,结合当地耕地地力等级的分布,进一步优化了十二号村耕地布局。(2)优化了村庄建设用地配置,通过保留控制、集中整合、就地改建的优化方式,对西窑村、二号村、四号村、十七号村、二十四号村、二十二号村六个自然村进行了规划调整,进一步集约节约建设用地,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并对腾退出的建设用地进行了土地整治。(3)土地利用和生态建设的协调发展,通过开展十二号村村域土地整理,将村域南、北部零星耕地进行了退耕还林整治,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加强了村域生态建设。(4)优化了产业用地布局,依据十二号村经济发展现状和产业发展目标,将十二号村全域划分为四个产业发展用地区,分别为有机蔬菜种植区、粮食生产种植区、经济林草发展区、畜牧业养殖产业区。2、根据十二号村自然环境条件和当地耕地质量水平,规划调整了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后,林地面积增加至493.11hm2,草地面积增加至101.72hm2,耕地面积调整为636.83hm2,其他农用地面积调整为17.01hm2,调整后农业用地面积为1248.67hm2,调整后十二号村建设用地面积为44.88hm2。3、提出了村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措施,即通过加强村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建设,加快村土地利用规划立法,完善村土地利用规划的审批监督;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利益调节机制,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健全节约集约用地的经济激励机制;完善村土地利用规划的行政管理,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协作与沟通,实施定期绩效考核,强化实施动态监督;强化村土地利用规划的社会监督,实施规划的公众参与,开展规划实施评价。